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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规发布都有哪些变化?

发布自:2019-07-03 分类:行业新闻

御电行新能源据悉,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新规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明确了未来 3 年内北京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主要政策内容。


本次新规合并了 2015 年修订的《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和去年公布的《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管理办法》。在车牌申请、新能源备案、地方补贴、国企机关用车等规定都做了描述。



首先新规和此前政策第一处较大不同地方在于备案制度。在 2018 年新规中,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是指依法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没有上一版政策中“在北京完成备案”的限定。


这意味着继地方目录之后,备案制也应该会结束。2015 年,北京市新能源汽车从准入制切换为备案制,只有备案通过后的车型才能销售上牌并享受优惠政策。


备案制一直是众多车企提及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之一。《中国汽车报》文章称,外地企业进入地方市场,往往被地方备案审核挡在门外。并且进行备案申请花费的时间也不定,短的 2~3 个月,长的则达 6 个月甚至 1 年以上。


但这不并不是说北京市地方政策倾斜会完全结束。在第三条规定中:北京市相关财政补助具体政策将参照《通知》另行研究制定。


2 月 12 日,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中较为明确地提出要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市场。


并且给出了明确的惩罚措施:对经有关部门认定存在地方保护行为的地方,中央财政将视情节相应扣减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


目前,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按中央补助的 50% 执行,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当地和中央的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车辆售价的 60%。以一辆续航里程在 150 公里的纯电动车来说,国家补贴 2 万元,北京市补贴国家补贴的 50%,即 1 万元,补贴总额一共 3 万元。


在个人申请新能源汽车车牌上,依然沿用现在执行的轮候领取的方式。即按照申领者申请指标的时间顺序发放。


2018 年北京市 5.4 万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已经在 2 月 26 日全部发放完毕,但轮候者依然有 15 万之多。如果在每年发放的个人新能源指标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现在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要在 2021 年才能拿到购车资格。


同时新规也开放了普通车辆指标可购置新能源车的要求。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购置、登记新能源小客车。此外还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该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在本次新规中,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依然没有纳入推广政策中。依然要使用燃油车指标进行上牌,并且不会有地方补贴的优惠,只能享受国家补贴部分的优惠政策。


此前北京市出台的若干相关政策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始终被排除在推广应用范围之外。但财政部最新下发的《通知》中表示,各地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其中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


目前,具有政策指导意义的北京和上海两地都已经公布了最新的新能源车推广政策。其中都一定程度地减少了地方保护。


2 月初,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的地方补贴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纯电动汽车,中央财政补助 50%;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 1.6 升,中央财政补助 30%;燃料电池汽车,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


最新的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财政补贴政策的规定则是,“从 2018 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刚刚闭幕的 2018 年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上,工信部部长苗圩解释下一步工作的思路之一就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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